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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5条及《福建省预算与会计研究会章程》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同意,已将福建省预算与会计研究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转赠福建省财政学会,包括银行存款42077.16元、固定资产净值2549.45元。上述资产由福建省财政学会按照该会宗旨继续用于组织和推动会员研究财政科学等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福建省预算与会计研究会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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